首 页文章中心服务中心美景中心雁过留声繁體中文
您当前的位置:南武夷旅游网 -> 旅游管理 -> 政策法规 -> 地市法规 -> 旅游管理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栏目导航
· 国家法规 · 省级法规
· 地市法规
热门旅游管理
相关旅游管理
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作者:swnwy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7-7-25 16:08:36  发布人:swnwy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旅游业是一项涵盖面广、带动力强、有巨大发展潜力的综合性产业。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省和南平市有关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旅游产业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任务
  1、全力推进南武夷旅游经济区建设,把旅游业作为我市上夫模、高增长、出效益的重要产业,努力提高旅游收入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争取到2010年,旅游收入相当于全市GDP的6%—8%,年均增长速度为20%—25%。
  2、根据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积极对接南平市提出的“一线四区”旅游发展布局,重点抓好“三区一线”(即以天成奇峡与和平古镇为主的邵南旅游区,以拿口“三千”与晒口九龙瀑布温泉为主的邵东旅游区,以熙春园与人民广场音乐喷泉、民俗馆、李纲馆为主的城区旅游区;以及以邵武为中心的闽西北“绿三角”之旅线路)旅游开发建设,通过建立合作机制,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把邵武打造成连接大武夷和大金湖的“后花园”。
  3、充分发挥我市区位优势和生态优势,树立南武夷旅游品牌,提升我市旅游产品竞争力,推动旅游产业发展。努力把和平古镇建设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天成奇峡景区在作为金湖景区重要部分已申报成为世界地质公园的同时,积极将其申报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4、以项目为抓手,促进南武夷旅游资源开发。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主动融入大武夷,对接大金湖,以项目促进旅游资源开发,促进旅游资源的整合。一方面,努力营造旅游氛围,加大对南武夷旅游资源的宣传推介力度,包装策划旅游产品,提升南武夷旅游知名度;另一方面,在符合旅游总规和详规的前提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的财团对旅游资源进行整体开发。重点推进天成奇峡和和平古镇景区的保护与开发建设。
  二、旅游产业发展的工作机制
  5、成立邵武市旅游资源开发领导小组和旅游开发9人决策小组,研究制定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旅游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旅游产业发展目标措施的落实情况。
  6、以旅游系统创业竞赛为载体,建立旅游目标考核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对旅游主管部门,主要考评旅游经济指标、旅游规划、旅游宣传促销完成情况;对旅行社和宾馆,主要考评旅游接待人数、税收缴纳增幅、消费者投诉情况;对旅游景区(点),主要考评旅游安全、景区建设投入、综合管理、年接待人数增幅情况。以考评情况为依据,对促进旅游业发展作出贡献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7、创新旅游管理体制,增强发展活力。积极探索旅游管理体制改革的路子,理顺政府、旅游主管部门与旅游区(点)管理部门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逐步建立起管理规范的依法行政机制。
  8、开展旅游区域协作,推进资源和市场的整合。加强与周边县(市)区域的旅游合作,认真落实有关旅游区域协作的协定,逐步取消区域内国内旅游地陪制,允许其他城市的旅行社依照有关法规在邵武开办分支机构,积极开辟旅游绿色通道,创建无障碍旅游区。推进旅游协作网络建设,加强区域旅游宣传促销协作及旅游信息交流。
  三、旅游产业的扶持政策
  9、市财政每年在预算内安排5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旅游宣传促销、拓展市场及创业竞赛奖励等,推动旅游业发展。
  10、激活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吸引境内外有实力的经营规范的旅行社来我市创办旅行社。吸引知名的饭店集团来我市投资建设连锁饭店,参与我市旅游饭店的经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旅行社通过联号形式推进网络化经营,培育跨地区、跨行业的旅游企业集团。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联手开发跨区域的旅游线路,对开发、推销新景区、新线路取得成绩的旅行社给予奖励;对积极参加全市性的旅游促销活动并取得成效的旅游企业给予扶持。
  11、强化对旅游资源的管理,确保旅游区科学合理的开发,促使旅游资源可持续发展。根据全省旅游资源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我市加强旅游资源管理的具体措施。国有旅游资源经营权经批准出让的,须经由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对旅游资源进行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拍卖、招标等方式进行。
  12、对新建旅游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扩建、修复的旅游项目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可从该项目开始营业起的五年内,根据该项目实际纳税额中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部门按一定比例安排贷款贴息补助。
  13、对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旅游开发的企业,经市政府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最高40年的使用期,并免缴土地使用费。旅游开发项目涉及林地并改变林地用途的,应预缴森林植被恢复费,待项目完成后,地方分成部分返回项目单位用于恢复森林植被。旅游项目用地征收的土地出让金,可划出一定的比例,用于当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或与旅游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14、积极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民营和外资企业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形成旅游投入多元化的格局。允许和鼓励以项目融资、经营权转让等形式,吸引民间资金投入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领域的建设和经营活动,并实行公开竞争。鼓励并支持有经济实力的非国有企业购买、兼并、租赁经营旅游国有或集体企业。
  15、对旅游企业符合标准的非线路营运旅游车辆,三年内免征客运附加费。对星级宾馆、饭店的用水、用气实行与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气等供应价格,减半征收电话中继线管理费。同时鼓励发展节能、节水型的宾馆、饭店。对旅游团队入住星级饭店免征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公安、工商、卫生、文化、环保、消防等执法部门对旅游企业要规范执法行为,文明执法。
  16、鼓励公务员按有关规定带薪休假,增强群众的旅游意识,促进旅游消费。鼓励企业将旅游纳入职工福利和奖励的内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
  四、旅游产业发展的环境建设
  17、加大以旅游交通为重点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交通部门在积极配合抓紧完成京福高速公路邵武段建设,力争兴田至肖家坊高速公路早日立项开工建设的同时,要注意做好高速公路互通口与我市主要旅游线路的衔接。乡村道路建设要根据年接待10万人次以上的景区(点)的需要,提高道路等级,优先安排资金。交通部门在有条件的旅游区要开设直通旅游专线班车。通信、电力等部门要配套完善旅游交通线路沿线的服务设施,对旅游区(点)的通信、电力等配套设施要优先予以解决。
  18、加强宣传,强化促销,大力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精心组织旅游宣传促销,增加宣传投入,加大促销力度。鼓励开设旅游网站网页、开辟旅游专栏专版,引导旅游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种旅游展示会、交易会、促销会,实施全方位、多渠道、大密度的旅游宣传。改进旅游营销方式,探索旅游电子商务,引导并支持开展网上促销,不断加大旅游信息网络的建设力度。
  19、加快旅游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制定规范的用人制度和培训制度,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较为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要以旅行社总经理、星级饭店总经理和导游员集中培训为切入点,切实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责任、职业道德和业务的教育培训工作。与职业技术教育相结合,加强旅游人才培训,依托闽北职业技术学院等有关院校,大力培养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旅游人才,全面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20、促进旅游与文化结合,推动文化旅游发展。合理开发历史文化资源,打好李纲牌、黄峭牌、傩舞牌。文化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有计划地组织编写邵武历史文化旅游丛书,开展南武夷文化旅游宣传;旅游主管部门要鼓励引导旅行社开发、推介文化旅游线路。
21、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旅游景区(点)的开发和建设必须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和文化资源的前提下,严格按规划进行,防止对旅游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和粗放式经营。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收 藏]
上一篇旅游管理:邵武市旅游局简介
下一篇旅游管理:福建省旅游条例
∷相关旅游管理评论∷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更多评论...]
       
关于本站 - 广告合作 - 内容声明 - 友情连接 - 联系我们 - 管理登录
版权所有:邵武市旅游发展管理委员会 邵武市旅游局 电话:0599-6338196 6323507
Copyright © 2002-2006 swnw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络实名:南武夷   通用网址:南武夷旅游
闽ICP备050238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