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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十一五”旅游产业规划(6-8)完
作者:佚名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07-7-28 10:25:13  发布人:swnw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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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完善旅游要素支撑体系

 

  旅游产业要素是旅游发展的重要支撑。“十一五”期间的交通发展应尽可能配合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进一步促进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餐饮、旅游商品、旅游娱乐、游客中心等配套设施建设,做大做强旅游企业,实现旅游要素的协调发展。

  一、协调发展旅游要素

  (一)旅游交通

  公路运输网  依托全省高速公路网,建设全省旅游干线,提高部分路段的行车速度,完善高速公路旅游标识系统及配套设施建设,做好高速公路沿线的绿化美化,以知名旅游景区命名相关路段;配合四大旅游产业集群建设,优先建设连接高速公路网和重点景区的旅游道路,重点改善德化、南靖、漳浦、永定、上杭、长汀、连城、泰宁、将乐、邵武、屏南、周宁等旅游县市的景区公路,形成比较发达的区域旅游交通网络;完成全省自驾车旅游的标识系统设计,逐步建立完善的自驾车旅游咨询、维修服务、安全救助等系统。

  铁路运输网  建设福州--温州、福州—厦门、向塘—莆田、龙岩—厦门、厦门—深圳高速铁路,优化铁路运输网络,与高速公路网一同构成“四小时旅游交通网”。开通福州、厦门、泉州至武夷山旅游专列,开通福州、厦门至邵武、永安旅游专列;在旅游旺季,开通福州、厦门至广州、上海、杭州、南京、南昌、武汉、长沙等地朝发夕至或晚发晨至的旅游列车,为发展周末旅游和假日旅游创造便利的交通条件。

  水上运输网  加强福州、厦门等地旅游码头和游轮码头的基础设施建设,利用福州、厦门的海上直航试点口岸的优势,争取形成海峡旅游通道,为两岸“三通”后与台湾基隆、高雄等港口的通航做准备;开通福建至香港、澳门、广州、上海等国内主要旅游地的海上游览线;完善嵛山岛、三都澳、平潭岛、湄洲岛等景区的码头等基础设施,改善海上交通条件。

  航空运输网  完善厦门高崎国际机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武夷山机场、泉州晋江机场和冠豸山机场的基础设施,增辟通往国内主要旅游目的地和日本、韩国等地的航线、航班,争取开辟通往欧美等主要客源地区的旅游航线或旅游包机。

  旅游交通企业  以现有的旅游交通运输业为基础,通过股权收购、经营资质占股等方式,吸纳多种所有制成分的投资主体,建立统一管理、跨地区经营的旅游交通运输联合体。

  (二)旅游饭店

  突出福建环境特色和文化特色,优化旅游饭店的空间布局和档次结构,在全省形成高、中、低档结合,以观光休闲型饭店为主体,商务会议型饭店为辅助,区域布局合理的旅游饭店网络。积极引进国际著名饭店管理公司,鼓励开展资本运营和网络运营,提高旅游饭店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至2010年,全省星级饭店达到600家,其中四、五星级饭店90家,三星级饭店270家,高、中、低档星级饭店的比例大致为15:45:40,其它形式的住宿接待设施根据市场需求进行建设。

  (三)旅行社

  优化旅行社结构和资源配置,推动旅行社优胜劣汰,实现旅行社整体实力、产品开发与销售能力的提升。实施品牌化战略,鼓励强势旅行社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设立外资或合资旅行社,扶植民营旅行社的发展。积极引导中型旅行社进行专业化经营,小型旅行社进行网络化经营,从而形成以集团化大型旅行社为主导、专业化中型旅行社为支撑、网络化小型旅行社为补充的旅行社体系。按照市场需求调整旅行社数量,至2010年全省旅行社总数超过600家,其中国际社超过50家,最大的旅行社企业规模争取超过5亿元,10家以上旅行社进入全国双百强行列。

  (四)旅游饮食、购物、娱乐 

  加强管理和规划,恢复并发展福建传统饮食精品,展示独特的食品制作工艺,开发具有福建特色的美食系列,形成以民营投资为主体的旅游餐饮市场,和分布合理、功能多样、能满足不同游客需求的旅游餐饮服务体系。

  以文化挖掘和技术创新为中心,实现旅游商品开发的系列化、规模化、精品化,形成特色鲜明、种类齐全、销售网点布局合理、市场管理科学的旅游购物网络。扶持旅游商品重点生产企业,提高旅游商品的设计与开发能力,培育并推出一批有鲜明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在主要旅游城市建设旅游购物中心,在泉州建设面向全国的旅游商品市场。

  旅游、文化等部门密切配合,挖掘地方文化的深厚底蕴,探索旅游娱乐的表现形式,借鉴旅游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在厦门、武夷山等地推出特色鲜明、内容生动、形式新颖的旅游娱乐活动,丰富旅游者的夜间娱乐生活。

  (五)旅游区(点)

  以《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为依据,引导规范旅游区开发建设,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强化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形成能够满足不同游客需求的旅游目的地。以优化全省旅游环境为原则,在福州、厦门、泉州、武夷山等地建设具有地方特色、能为旅游者提供咨询、休憩、购物等综合服务的游客中心,同时修建完善泰宁世界地质公园、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惠安青山湾旅游度假区、东山金銮湾旅游度假区、古田会议旧址旅游区等景区的游客中心。

  二、做大做强旅游企业

  旅游企业是旅游产业要素的载体。要加大政府调控力度,改善企业外部环境,提高旅游企业市场化程度,增强旅游企业的市场适应力和应变力,促进旅游企业集团化、品牌化、特色化建设,力争形成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区域性旅游集团,逐步改变旅游企业“小、散、弱、差”的局面。

  组建大型旅游集团。以厦门旅游集团、厦门建发旅游集团、武夷山旅游集团、福建省中旅集团、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为基础,通过以资产为纽带的紧密型重组,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性企业集团和上市公司。以名牌旅游景区为龙头和核心,带动和整合周边或相关景区,组成区域化的旅游景区集团,统一管理、规范经营、共同发展。

  强化企业的品牌意识。以集团化建设促进企业品牌化建设,通过集团化形成的规模效应打造强势旅游品牌。树立企业品牌营销观念,推进企业品牌的有效传播,通过旅游企业品牌建设形成持续的核心竞争力。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参与景区建设和经营管理,借助国际品牌增强省内旅游企业竞争力,以品牌带动产业发展,以品牌创造经济收益。

  实现旅游企业集群化发展。通过集团化建设培育一批区域龙头企业,形成集群凝聚核,再通过极核的扩散效应带动周边中小旅游企业发展,大、中、小企业齐头并进,形成强有力的旅游企业集群。同时,延长旅游产业链,使更多的旅游企业实现集群化发展。 

  第七章  构建旅游合作支撑体系

 

  创新区域旅游发展模式,强化区域旅游合作机制,搭建海峡旅游发展平台,从战略高度积极拓展区域旅游的发展空间,推动旅游发展模式由“点线旅游”向“区域旅游”转变,形成区域旅游合作支撑体系。

  一、强化区域旅游合作机制

发挥福建北连长江三角洲、南接珠江三角洲的区位优势,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积极创造区内整合、区外合作的条件,在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区域联动的基础上,从资源、产品、线路、形象等多角度进行整合,多方位、多层面构建区域旅游合作体系,主动融入全国旅游发展的大格局。

  福银高速福建段和漳龙高速公路的通车,为省内旅游协作创造了有利条件。要促进厦泉漳龙四市,以及福州、宁德、莆田、南平、三明等五市无障碍旅游区的形成,实施旅游合作的“三无五共享”,即交通、服务、投诉无障碍,资源、市场、基础设施、品牌和信息共享。在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客源市场、宣传促销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逐步统一标识、统一门票(IC卡)、统一编排旅游精品线路,建立统一的旅游市场监控协调机制,在全省范围实现无障碍旅游。

  依托沿海高速公路大通道,主动与长三角,珠三角加强旅游合作与对接。争取加入“长三角无障碍旅游区”,与长三角各旅游城市互为市场、互送客源、互通信息。加强与“泛珠三角”地区特别是广东的旅游合作,共同研究区域旅游发展战略,合作构建区域旅游网络营销系统,做到资源互享、产品互补、市场互通、客源互流。利用福建与江西高速公路贯通的时机,加大与江西、湖南、湖北等地的旅游合作力度。

  按照“有计划、有管理、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做好福建居民赴金马澎地区旅游工作,争取使福建成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先行省份、海峡两岸旅游往来的中转口岸和绿色通道;加大对台湾客源市场的宣传促销,把更多的台湾同胞以及到台湾旅游的外国游客吸引到福建来。按照构建闽港旅游合作平台和加强闽澳旅游合作的要求,借助福建居民港澳个人游开放的有利时机,加强与港澳旅游业界的合作。积极鼓励港澳投资商到福建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配套设施,吸引更多的港澳同胞到福建旅游。

  二、打造海峡旅游发展平台

  全方位、多层面搭建海峡旅游发展平台,努力构建海峡两岸旅游区。遵循“平等互利、循序渐进、对应需求”的原则,实现闽台旅游互动,与台湾在资源开发、市场互动、产业投资、企业管理、信息交流等方面进行广泛合作,提升区域整体的竞争力水平,共同努力使福建成为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主要通道,把海峡两岸旅游区建成世界级的旅游目的地。

  为海峡旅游合作提供政策保障。旅游、台办、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扶持,创造条件,建立两岸旅游交通通道,建设环海峡无障碍旅游区。积极推动海峡两岸旅游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协商,简化手续,减少限制,推动两岸直接“三通”。
 
  创建长效旅游合作机制。以两岸旅游行业协会为龙头,组建旅游协调委员会,达成旅游合作意向,制订旅游合作规范,研究探讨旅游合作的方向和方式,在沟通协商、信息交流、产品互动、营销共推、应急处置等方面形成长期有效的旅游合作机制;在共同推进“厦门-金门”和“马尾-马祖”双向旅游线路的基础上,通过共建旅游促销网站、联合制作旅游宣传品等形式,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旅游线路的共同开发,做大海峡旅游市场;通过海峡旅游博览会等活动,为旅游项目招商、旅游产品推介、民俗风情展示等提供平台;不断丰富“两山”(武夷山、阿里山)、“两水”(大金湖、日月潭)等旅游景区对接合作的内容,逐步实现闽台两地旅游企业在投融资、企业管理、人才培养、集团化发展等方面的深入合作;联合海峡两岸旅游界,办好《海峡旅游》杂志和“海峡旅游”网站,形成全方位、多层面的旅游信息交流。

  构建海峡旅游产品体系。根据海峡两岸旅游资源的不同特点,进行旅游资源的同质组合、异质互补,营造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局面。同时通过旅游节庆、旅游线路,与台湾在客源市场、项目投资、企业管理等方面形成互动,全面构建海峡亲情游、商贸游、修学游、宗教游、都会游等海峡旅游产品体系。特别要结合妈祖等两岸共有的文化资源开发,形成海峡两岸旅游产品的全方位互动,产生倍增效应,在整体上提升海峡旅游资源的等级和海峡旅游品牌的价值。

  建设海峡旅游合作示范区。两岸共塑海峡旅游形象,共同打造海峡旅游品牌,形成海峡两岸旅游市场的一体化,以“同根同祖、一脉相承”为特色,吸引更多的海内外游客,将海峡两岸旅游区建成全国旅游合作示范区。 

栏三: 福建省旅游区域合作重点


 

  “十一五”全省旅游发展规划是全省旅游发展的总体部署,是全省各级政府推动旅游发展的行动依据。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要明确体现政府履行职责的具体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加快发展旅游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对旅游工作的领导,提高旅游产业地位,制定并实施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建设规划,出台并落实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旅游公众宣传力度,规范旅游市场行为,为旅游产业发展营造宽松环境。

  充分发挥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研究解决旅游发展重大问题,协调各职能部门,整合政府相关资源,真正形成旅游发展合力。

  二、推进体制改革

  加快旅游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行政效能。鼓励支持地方政府整合各类管理主体,建立统一有效的旅游管理机制,提高管理实效。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和中介组织分开,培育壮大旅游中介组织。深化旅游投融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旅游经济发展,为非公旅游经济创造公平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

  三、实施项目带动

  以旅游项目为抓手,加快旅游开发建设步伐。提高旅游项目策划水平,规划一批能带动福建旅游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并建立着眼未来发展的旅游项目库。突出抓好一批引领福建旅游发展的重点项目,创新项目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建设力度,提高项目建设实效。充分利用“9·8”投洽会、“5·18”海交会、“6·18”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海峡旅游博览会等平台,开展旅游招商引资。

  各级政府都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大旅游投入,推动旅游产品建设,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同时,努力创新旅游招商引资机制,拓宽旅游投融资渠道,多方吸引外资和民间资金,争取有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旅游项目开发与建设,形成全社会办大旅游的良好局面。

  四、规范行业管理

  结合“八荣八耻”教育,以开展“诚信旅游”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旅游服务水平为重点,强化旅游行业管理,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使福建成为有较高旅游诚信度的旅游目的地。加强旅游诚信教育,建立诚信旅游考评监督机制。加快实施旅游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旅游经营活动标准化、自律化。

  完善旅游投诉处理系统,开辟旅游投诉绿色通道。规范旅游市场价格,建立价格诚信机制。以旅游执法机构为基础,发挥公安、交通、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抓好旅游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大旅游执法监督和旅游市场监管力度。

  五、注重资源保护

  正确处理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加强旅游资源保护,特别是对一些生态旅游地和珍稀文物古迹,要始终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尽量避免或减少旅游开发和旅游活动对资源与环境的影响。制定并严格执行旅游资源保护法规,探索建立有效的旅游资源保护和补偿机制,充分调动政府、企业、群众保护旅游资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正确处理产业发展、基础建设与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为代价。临海工业和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要注意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滨海环境;严格控制建设小水电站,保护旅游地的水源和水质;治理青山挂白,保证旅游环境的绿化美化。

  旅游资源开发要考虑资源承载能力,合理开发利用,防止资源过度开发造成资源破坏。热点景区要有效控制景区容量,以利保护旅游环境,保证生态环境的自我修复,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六、强化旅游安全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旅游安全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建立健全旅游安全工作机制,落实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旅游安全宣传教育,完善旅游安全救援机制,建立切实可行的旅游安全保障体系,使旅游安全工作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轨道。

  结合“平安”建设,实施社会环境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加强旅游交通和旅游饭店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旅游市场上强买强卖、出售伪劣商品、超载运营等侵害游客利益和抢劫、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为旅游活动和旅游业发展营造平安环境。

  旅游企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头等位置,落实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旅游事故应急预案,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防范和处理旅游意外事故的能力。旅游景区开发,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旅游活动安全。

  七、加快人才培养

  完善旅游人才培养机制,以培养高素质的旅游管理人才后备队伍为重点,鼓励、支持高校办好旅游学院,建立旅游教育培训师资人才库,推动旅游院校提高办学质量。加强在职旅游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依托和整合省内外高端旅游教育资源,走联合办学之路,把省旅游干校建成全省旅游培训中心。积极引进高素质的旅游管理人才,尤其是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重视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指导各类旅游职业院校提高教学水平与质量,培养一批服务技能型人才。

  加强旅游企业员工岗位培训和技术考核,建立、完善并推行岗位培训、资格认证、技能考核、岗位考核、级别认证制度。在旅游饭店实行职业经理认证和职业英语等级测试,逐步推行旅游行业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制度。

  加强导游员队伍建设,提高中高级导游员和外语导游员的比例。创新导游员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导游服务公司,提供规范优质的导游服务、科学的导游管理,维护导游人员的权益,保障导游人员的工资和社会福利,不断提高导游服务质量。

  八、发展“数字旅游”

  完善旅游信息化规划,以旅游电子政务网、旅游行业管理网、旅游公众商务网为重点,加快建设步伐,通过政府主导的旅游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建设,对接全国“金旅工程”,以信息化促进旅游产业化发展,提升旅游科技水平。在信息化营销与旅游信息服务两方面赶上先进省,在省级旅游信息化建设综合水平方面力争进入全国前5位。

  运用市场化手段,优化“福建旅游之窗”的功能,继续完善海峡旅游网,建立两岸四地旅游信息支撑平台,充实旅游公众商务网中心平台和商务数据库,拓展服务功能和覆盖面;推进专业化的“第三方”网络预定中心建设,建立包括综合信息查询发布、旅游产品在线销售、散客网上预订、网上招商引资、电子商务交易等功能在内的、面向公众和旅游企业的电子网络综合服务系统。为政府部门、旅游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为便捷、全面的旅游信息服务。

  九、完善实施机制

  要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统一全省旅游发展思路,确立全省旅游发展主题,建立全省旅游协调机制,将相关目标和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各设区市,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

  加强规划的权威性,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主要规划目标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检查,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

  通过网络等手段,广泛宣传规划,使全社会了解我省旅游产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前景,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规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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